为什么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员工和正式员工工资不同?

如题所述

按照法律法规来讲:
两者应该施行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取的费用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费,不存在克扣工资的问题。因为用工单位应发给你的工资交给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公司克扣一部分的话,你就少拿了,会直接影响到你的工作情绪,甚至会使你起诉他们。用人单位不会同意劳务公司这么做的。
如果有这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共同问题;
二是劳务公司的问题,你都可以要求补偿。
至于转正的问题:我想你有个误差。你现在的劳动合同是同劳务公司签的,你是被派遣至你现在工作的公司工作。可以拿同样的工资(或许达不到),不过你不是这个公司的人。也就涉及不到转正的问题。除非你很优秀,公司认为有必要把你录为正式的员工(公司会综合考虑人力、管理、核心竞争等诸多元素,之所以选择劳务公司,就是想节省人力物力,而集中生产、开拓市场)。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同时又涉及到你和劳务公司的合同关系,挺复杂。
总之,目前的情况希望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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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9
是要求同工同酬的。
但是企业为了规避合同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这样就堵住了同工同酬的路,使用劳务工之后。
你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派你到一家用工单位工作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和用工单位同岗位的人员,作业指导书不同,使用的岗位名称往往会有不同,工资不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