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租房子,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街道可以吗?需要收手续费吗?

在上海租房子,现在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当地派出所告知可以去所在街道办理,也给街道打了电话询问,街道告知可以办理该证明,没有什么手续费。但是房东担心开了证明以后会有什么税需要交,交给房管所什么部门的,请问会不会有这种税啊?
房管所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街道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一样吗?好奇怪,怎么会有两个部门可以开同一个证明...

在上海租房子,是可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备案登记是不需要手续费的。无论是否开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东在收取房租时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十条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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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2
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是可以办理的。不需要手续费的。

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原件、由村居委协管员提供)
2.《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3. 租赁合同(原件)
4. 出租人及承租方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涉及房东未能前来,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2个回答  2014-05-06
不会产生税费的;你到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街道跟税务没有工作上对接的!

房管所备案的是个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以后租客退租时还要去取消备案登记的)、街道办理的是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则没有那么麻烦。但是都是可以使用的!一样可以办居住证等证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