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作为学校财经方面的行政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包括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核各类经济收支、编制财务报表等。
2、资产管理: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计价、计提折旧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修缮项目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3、收费与结算工作:财务处负责各类收费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等;同时负责各类收费的收缴和结算工作。
4、科研经费管理:财务处负责全校各类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审核、结算等。
5、监督与处罚:财务处监督和管理全校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或给予经济处罚。
6、培训与考核:财务处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全校的财务大检查和会计基础工作的评估工作。
7、其他工作:根据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预、决算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及其它全校经济收支计划。
2、负责学校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收入、支出、基建、科研、校办产业等经济事项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负责全校有关经济指标的测算、分析,编报财务报表;负责学生收费工作。
3、负责校级会计核算及帐户管理,包括行政帐户、工会帐户、党费帐户、基建帐户等;负责校级预算外资金的核算与上缴。
4、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计价、计提折旧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校修缮项目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有关税务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税务审计工作;负责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及税务申报表。
6、负责全校各类收费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等;负责各类收费的收缴和结算工作。
7、负责全校各类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审核、结算等。
8、监督和管理全校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或给予经济处罚。
9、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全校的财务大检查和会计基础工作的评估工作。
10、办理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