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路应距离民房多远?

我家的宅基地旁镇上出资准备修村级公路,但路总共不到5米,村级公路要3.5米,也就是路离我家围墙只有1米,这样对我家三层楼房极不安全,这样是不是不合理,并且围墙旁边我家栽的树他们说要锯掉,以前曾经来商量过锯树补偿的问题我们没答应,现在说是答应要锯,不答应也要锯。郁闷!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4.1.2 住宅至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住宅至道路边缘最小距离(m)   路面宽度   与住宅距离 <6m 6-9m >9m   住宅面向道路 无出入口 高层 2 3 5   多层 2 3 3   有出入口 2.5 5 -   住宅山墙面向道路 高层 1.5 2 4   多层 1.5 2 2   注:1 当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2 其中“-”表示住宅不应向路面宽度大于9m的道路开设出入口。   4.1.3 住宅周边设置的各类管线不应影响住宅的安全,并应防止管线腐蚀、沉陷、振动及受重压。   4.2 公共服务设施   4.2.1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9类设施。   4.2.2 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4.3 道路交通   4.3.1 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4.3.2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   2 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3 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4 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4.3.3 无障碍通路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1.3 坡道的坡度   高度(m) 1.50 1.00 0.75   坡度 ≤1:20 ≤1:16 ≤1:12   2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应设缘石坡道,其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坡度应小于1:20,坡宽应大于1.2m。   3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   4.3.4 居住用地内应配套设置居民自行车、汽车的停车场地或停车库。 </SPAN></SPAN></SPA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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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3
不是这样,我们这边的高速公路许多都走人家民房边上过(高架通过),距离很近(有的就是贴着民房走)。但这没有相应的规定,你以前也问过个问题。你认为对的房子存在有安全隐患,可以向公路建设指挥部要求拆迁或是进行安全设施的及隔音装置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