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单位所得税是按核定征收 也就是收入*4%*33% 请问如果本月实现收入100万,已经代扣税收入20万(只扣了分包单位的营业税)在计算所得税时是否可以这样计算: (100-20)*4%*33%=1.056万元关键问题分包方回去后也要交纳所得税的.如果这样不就重复交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