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按时完成作业,上交作业。作业要独立并按时完成,作业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先交给组长,再由组长交给科代表,由科代表交给任课老师批阅。作业上交时间由科代表与科任老师、学习委员视情况协商规定,迟交两次算一次不交,迟交一次扣0.5分;未交作业一次扣2分。
2、学习委员、科代表、组长及时检查课外练习完成情况,没有按时完成者按科目每次扣1分。
3、学习委员、科代表、组长未按时完成或玩忽职守不认真负责者,每次按科目扣2分。
4、不准抄袭他人作业,不准借作业给他人抄袭。违者每项扣2分;若在他人不知晓的情况下抄袭他人作业者扣4分。
5、学习明显进步者予以加分。在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中,班级名次每进步一名加2分;处于班级前十名的,第一名加15分,往后以1分递减依次加分。
进入年级前50名者学期末总分直接加50分,前100名者直接加30分,前150名者直接加20分。既是班级前10名又是年级前150名者,以年级名次奖励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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