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项业务完成时立刻确认全部收入,但是应收款却要分期按月回收。
那么该如何做账,才能使在确认收入时既能确认应收款总额,又能在今后的各回收期间确认每月产生的应收款?(即,贷方为该项业务全部收入,借方是什么科目?问题在于:应收账款核算的是到期应还的款项,而不是应收总额)
前提是业务产生时必须全部确认收入
谢谢,回收期是1年到2年之间,是应该放长期应收款。那么,如果每月实际收回的款项少于每月产生的月供的情况下,未能收回的部分是该转入哪个科目呢,这部分款项是要计算利息的
追答你说的月供是什么意思,和这笔应收有关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