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22
是啊,劳动局啊,但是其实那这也多少用是吧!最有效的就是老板自己的良心,,,,,,,,,
第2个回答 2020-12-06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3-10-22
劳动局啊!快去吧!你那什么老板不给钱哦!缺的!
第4个回答 2013-10-22
你先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劳动部门出面解决你的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