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落户接受证明咋开

我结婚后想把户口迁到对象家,当地派出所说条件容许但需要村委会接受证明,后来到了村委会领导说得开会研究全体村委会代表同意才可以开接受证明有一位不同意都不能开,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研究好,我就是想问问有明白的说说是不是这么回事?

尊敬的楼主,您好: 我从事过基层司法工作,帮人办过落户和迁户事务。就您所说的情况,村委会领导的说法是不符实际的,也没有法律依据的。当事人因婚嫁关系需要办理落户和迁户手续的,户口涉及地的村委会应据事实依据给予办理的,您先到接受地村委会出示结婚证、身份证开具户口接受证明,再到该地公安局户籍科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开具户口准迁证。最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相应的户口迁出手续即可。这些都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依法给予办理日常事务和职能,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是不合法的也是失职、渎职。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访或通过媒体曝光,一定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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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一般村委是没有权限同意户口转入的,公安局或派出所的证明才有效。村委只能证明愿意接收谁而开一个证明:证明兹有X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经我村委研究决定愿意接收XXXX的户口,并其户口地址为XXXXXXXX。特此证明XXX村委会(公章)年月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27
这不是开会研究不研究的问题,是你的礼品没有到位而已,这个很好开的,哪有那么多幺蛾子,就是存心为难你而已。
第3个回答  2017-09-03
拿上出生证明,看户口跟爸爸还是跟妈妈,拿上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在当地公安局报即可.
第4个回答  2013-10-23
去问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