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生产变压器,现有一国有企业需要租用该企业生产的变压器一台,租期2年,2年后返还,该工业企业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变压器
贷:主要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变压器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及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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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回答。首先,该商品不是固定资产,而是该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所以不能计入固定资产。
您的理解是:首先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其次按收到的租金计算营业税。对此,会计和税法有何具体规定,有相关的准则和税法条文吗?期待您的帮助。
商品改为出资租,其拥有的目的转变,就需要转变其核算形式和资产确认方式。所以需要转为固定资产。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不是出租的,用途的改变,就使资产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有相关的准则和税法条文吗——看营业税税法。还有增值税税法里面的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