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签了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上面只约定了总价,定金和尾款。没有对首付的比例和交付时间约定。现在买家说定金就是首付就逼着我朋友去过户,去贷款。这合理吗,合法吗。我可以起诉他们欺诈吗?
不是正规合同,没有类似的约束。有口头约定首付比例没有落实在合同中。
追答这个就不好办了,合同上什么都没有。那可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了!
还是商量着办吧,不要最后房子没买成,还是打官司,费时费力啊!
这份不负责任的合同是中介提供的,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吗?
追答这个你是追究不了的,合同上肯定不会写中介需要负什么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