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今年6月毕业的学生,现有一家不单位和我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我还没毕业,要到6月底7月初才能毕业拿证书,之后才是试用期,过了此段期间是否用人单位就一定要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兄弟,是这样的,现在是我和他们签订了三方,然后我应该是过去先实习的,到了毕业证书拿到后才开始算试用期的,但是现在由于他们的主管啊什么的有去外地跑业务了,所以他们让我这段时间可以自己在家里弄弄毕业论文啊什么的,叫我到了报道的时候直接过去,他们那时就一定会安排好一切的,所以我心里微微有点不踏实,您给点意见大哥
追答大哥,我是女生,请叫我姐姐!一般情况下实习分为两种:
1、未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公司可以当做是大学生挂靠单位“学习”,注意了,是你主动求单位给你学习的机会,单位提供资源对你培训,因此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是可以不给工资你的。
2、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这个问题司法上没有做出规定,但是现在有判例,是认定该学生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该大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你工资。
个人还是建议你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中国没有一部法律说在校大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不能买社保,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跟你签实习合同只是为了免于办理社保的繁琐事宜,同时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减低风险而已。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如果没买社保,那在工作期间你发生意外事故是应该由单位承担医疗事宜的,除非该单位跟你学校有约定,否则,依照司法实践即使合同没约定或约定由你自行承担,也应该有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