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应聘到一家外包公司,签订合同后,说安排其到某公司上班,但几个月后,仍没有被安排过去,一直没有被安排的消息,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外包公司,追要空闲这几个月的工资?
如果他离职,有什么影响吗?
麻烦告诉我具体的依据,就是劳动法多少条什么的。让我能够找到
追答《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该合同并没有说派遣到哪个单位,但口头曾约定过,合同内只说是做哪个职位,月薪多少钱。
这期间我朋友也不能找其他的工作,就这么拖着
口头约定那就没用了。但是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你没有工作期间支付工资的(应该是当地标准的最低工资)。
另外你再找下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有承诺在多久之前会找到工作。
合同直说明什么时间去报到
追答看不到他的合同很难判断,建议你去找下你们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把合同带过去,让他们帮忙
该合同并没有说派遣到哪个单位,但口头曾约定过,合同内只说是做哪个职位,月薪多少钱。
这期间我朋友也不能找其他的工作,就这么拖着
那就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月薪支付工资 如果你朋友希望找到一份正式的工作 还是离职赶紧去找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