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部门的公文,后面是落款是“专此函达还是特此函达,”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没有区别,只是有个字不一样。但“专”和“特”都是出于某种目的单独出示这封信的目的是使用非下属机构之间协商,查询和答复中使用的官方文件,并要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都属于告知函,都表示尊敬专门制作这封信函来传达这个消息。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行政公文。

告知函:专此函达;特此函达
询问函:特呈函,盼予函复;
商洽函:可否,请予研究函复;
请求批准函:特呈函,请予批准函复。

扩展资料: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1)根据性质,可分为两种类型:官方信函和备忘录。官方信函用于政府机构的官方商业活动;这封信用于日常事务。备忘录不是正式的官方文件。没有正式的文件格式要求。你甚至可以不需要标题。您无需发送文本编号。您只需要部署组织名称,撰写时间,并在最后盖章。

(2)根据发布文本的目的。这封信可分为两种类型:信件和答复。这封信被寄到了公共事务的信中。回复是回复另一方发送的信件。

(3)此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分为谈判书,通知书,提醒函,邀请函,答辩函,转让函,催函,信件。提交,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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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9
应该用:“此函。”或“特此致函。”
这两个基本没区别。
你说的那两个都不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2

第3个回答  2020-11-28

第4个回答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