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结束这二十多年的婚姻?

结婚二十余年,饱经折磨之苦,婚后一年就经常受到丈夫无故殴打,如今身上伤痕累累,并留下后遗症,看在两儿子的份上忍气吞声,在外打工数年供儿子上学,如今两儿子都已考上大学.这次回家第二天就遭到丈夫殴打,他不务正业,并与其他女人有染,在外欠债数十万~~~~~~~我该怎么办?
我很想离婚,不想再过这非人的生活,不知该如何诉讼?如果先诉讼会影响财产分割吗?他欠的债也需我来还吗? 谢谢各位了!!

  1. 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也可以告他人身伤害!没个人都是有权利的!
  2.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4-08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3480954.html

第2个回答  2007-04-08
离婚!家庭暴力,收集他与其他女人有染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这两种情况只要证据确凿,会判离的。
离婚是要涉及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划分,而且债务也要划分。建议你先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下,费用不是很高。
第3个回答  2007-04-08
找人教育教育他,让他认识一下人生的不易与短暂。相信你们也有50岁了吧。还有几年的活头呢,还能再在一起生活20几年吗?要他好好的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该改自己不好的坏习惯。在以后的生活中活出人样来, 另外让他考虑一下两个孩子,多么好,周围有多少人羡慕你们呀,看在孩子份上,也要好好过日子。
第4个回答  2007-04-09
去找律师咨询,一定要离,离了还有几十年好日子过,不离那你的一生就只能用两个字了: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