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往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一直没有签,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大家!

大家好,我是2010年本科毕业生,当时毕业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三方协议一直没有签,户口迁回了原籍长春,档案放到"长春市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在我准备在天津工作,单位只是要求签就业合同了,没有保管档案的权利,请问大家三方协议对于我这种往届生有什么用,我应该如何处理三方协议,

非应届就不必签三方协议了。三方协议是未毕业前给予应届生的一种权利,即未签劳动合同前的保护措施。
你现在参加工作,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不影响户口和档案。
但如果单位交纳保险,可能需要档案,到时根据单位要求和相关证明,可以迁往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户口也可以随之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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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7
应该没什么用了,这只是对应届生有用,顺便问哈新公司有什么要求没。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1-03-18
你手上应该有一张“报到证(浅蓝色)”。你在广州已签单位。
办理的程序是:叫广州的单位了一份录用证明。你拿录用证明和报到证,到原籍档案管理部门(一般是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在报到证上盖“同意改派”章。拿加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这里须保证你在档案保管部门已付清档案管理费、邮寄费等,这样才能迁出。当然也有好的地方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
有的学校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会要求一定要补签一份“就业协议”。其实“就业协议”是没毕业前签的。已毕业不补签也可。,到原籍档案管理部门(一般是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在报到证上盖“同意改派”章。拿加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已补签就业协议,就拿就业协议和报到证
2.关于户口。如果在广州的单位不是很稳定,先把户口放在原籍吧。等工作几年后有必要用时,再迁户口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