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账上有存货,税务上怎么处理?

公司5月份办理的注销,现在专管员查账,说账上有库存,要核实库存.公司已在7月份把货处理了,这个需要到大厅补交增值税吗?那所得税呢?谢谢!

  一、一般纳税人在企业注销时的存货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企业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然现存货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要对先期已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调整。这不仅符合增值税的立法原则,而且也能避免税收流失,同时也可防止企业利用高存货增大抵扣税金偷逃税款。
  企业依法注销同时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企业将不再存续,此时清算应注意,企业对所有的资产包括存货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则应视同销售;如果无偿赠送他人,则应视同销售;如果已没有使用价值而废弃或盘亏,应作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金。
  二、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注销时的存货处理方法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政策上的特殊性,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得进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购货成本。因此,经核实其存货属正常范围的(即平时税负正常,存货帐实相符,无虚假),不应作进项税转出或计提销项税等征税处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注销时,其存货不作纳税调整。
  三、企业注销后再销售存货的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后,企业已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了,如果企业存货没有处理完毕,过一段时间后还有存货需要销售时,应持购货单位的结算证明和双方的购销协议,到税务机关开立普通发票,并按税收政策规定按征收率交纳税款。
 

  企业注销的一般流程:
  1、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病明确清算日;
  2、填写注销申请表,并交回税务登记证、发票准购证,未开具完毕的发票、金税卡及附属设备;
  3、对注销当月的增值税进行申报、
  4、如果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国税局的话,需要对当年度1月1日至清算日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并申报;
  5、对清算日至清算终止日之间发生的清算所得进行企业清算所得税的申报;
  6、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网上审批手续并在网上将该程序转移至稽查局并由稽查局查账,最后出具相关结论并在企业申请注销表上盖章。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去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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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8

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然现存货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要对先期已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调整。

企业依法注销同时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企业将不再存续,此时清算应注意,企业对所有的资产包括存货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则应视同销售。

账面库存在注销时由清算组作处理:对外销售、分配给股东、抵债等,都需要确认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时,有库存商品,该部分库存商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做转出处理。

扩展资料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

整体来说,能随时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的成本,便于存货的日常管理。

2、加权平均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时,存货明细账上平时只登记每批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以及发出、结存存货的数量。月末时,一次性计算出发出及结存存货的金额,简化了日常核算的工作量。

3、个别计价法

该方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主要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

4、移动平均法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及结存存货的成本比较客观,也符合永续盘存制的要求,便于存货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货

第2个回答  2013-11-15
你7月把货卖掉了,是需要做销售处理,你实际上是7月买的,你申报的时候,不一定要申报在7月份,因为早就过了申报期了,所以,你直接做在10月份处理的,也就是你10月份将库存商品卖掉了,这部份去填申报表,做不开票收入申报。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3-11-15
应按照处理存货实际取得的收入,去补交增值税,如果处理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税务局有权进行纳税调整。有清算所得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14
需要补交增值税,因为有收入;至于所得税,要看清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