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有处罚权吗?治安大队和派出所的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治安大队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而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单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违法人实施5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对于500元以上的罚款及拘留等,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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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5
治安大队当然有处罚权,这是毫无疑问的。
各个市、县级公安局都设立治安管理部门,市级局治安管理是处级单位,对外称是支队或几处。区、县级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对外称治安大队,它是一支流动的,那里需要就到哪儿去的公安队伍。而派出所则是区、县级公安(分)局下设的基层单位,代表公安局行使权力,属地管理具有管辖权。派出所是固定、不流动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上面调用警力。
第2个回答  2011-03-04
有的,都是以公安局名义进行处罚,他们的一般就是几百元以下的处罚。
治安大队是县区公安局的内部机构,派出所是公安局在各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相当于小公安局。
第3个回答  2011-03-05
各地不一样
1)一些地方警力不足,招聘一些社会人员参与维护治安,这样的人没有处罚权
2)一些地区不需要户籍民警,派出所也是“治安派出所”,就有处罚权
3)一些大城市,公安局下设:治安总队、巡查总队等,也有处罚权
第4个回答  2019-02-06

治安大队没有处罚权。但是能以公安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治安大队和派出所的区别:

治安大队,是公安部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设立的专业队伍。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扩展资料

治安大队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三、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搞好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指导派出所开展驻村联户、社区警务、等级评定、创建优秀责任区、创安等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大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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