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3个月不到。双方19岁整。前女友主动提出分手,在提出前说要考虑一周。但我第二天就去找她。结果当晚下达死刑通知了。当初什么原因我也没有搞明白,现在也不想明白了。7年后,也就是最近突然发现她要婚了,我想大家过了这么久了。这份以前的情也让时间冲淡了,于是就在开心网上问她还能做朋友吗?结果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浪花。我想彼此都曾有过爱情,那么多年后就做普通朋友吧,那也不行了吗?(我不想破坏别人家庭,只想时间那么久了,什么都已经结束了,就是做普通朋友吧,毕竟我们曾经相识过。)
千万别再十六七岁爱上一个人,因为那个人将会是你今生最爱的人。你别难过,那份爱很纯真所以你才会觉得如此深刻,如今你成熟了面对再恋已不再有那么多刻骨了吧。其实你的心底仍存有一丝不舍和爱恋,只是时间久了淡了那丝丝的爱也成了暗暗的怨和内心的虚荣。你明知道这感觉是19岁时的,如今你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而她这个年龄的确该结婚了,婚姻也只是人类在不知道怎样浪费生命的情况下想出来的一种生活方式。
我想不要是说你,换成任何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曾经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抢走都会觉得醋意大发,即使对方与你早已是陌路,你想和她做普通朋友不必请求她同意,哪天在路上碰到能很自然地说声:你好,最近过得怎样?!这已经是算朋友了,如果你们双方都算成熟的话,跟小孩一样因为吵架就绝交那太可笑了。不愿做朋友那只能说毕竟伤过,爱过,习惯了与你的亲密,再做朋友便会不习惯,所以选择陌路。我想你还是有点喜欢她的吧,或者是我想错了。(你只是现在没有真正爱的人,那个她的出现会抹去你对初恋的感觉的,说得俗点就是没有新的所以很想把旧的要回来,呵呵,你说是吗?)
追问我想你还是有点喜欢她的吧,或者是我想错了。
嗯 应该是还有点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