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9-09
需要邻居签字。
其实建房征询邻居意见签字同意,最开始主要是针对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而产生的规定。
在过去,由于相邻宅基地之间界限不清可能存权属争议,为了避免宅基地建房之后邻里间对宅基地权属及相邻权产生纠纷,建房首先要求四邻同意签字,有效减少建房后邻里矛盾升级。但是目前,全国各地的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在已经确认的自家权属范围内建房,仍然征询邻里同意,更多的是起到减少建房后产生相邻权争议的作用。
所谓相邻权,通俗来讲,就是自己在对房屋进行使用、建造、加固等活动时,毗邻房屋的房主或者居住者享有要求我们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例如邻居建房影响了自己的采光、通风、排水、通行等等权益,或者是有土地权属纠纷就会引发争议,因而为了减少矛盾就有了农村房屋新建、翻新需要四邻签字。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应当征询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同时,北京市还发布意见指导村民建房应当征询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并携带选定的通用标准图集中相应户型图或满足基本质量标准且具有基本结构设计的施工图,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审议且公示无异议后(四邻意见不一致的由村委会形成是否同意其建房的决议),报所在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