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季度是核定征收所得税,第二个季度以后是查账征收,怎么报所得税年报?

我想知道的是所得税清算汇缴的时间是从1月1日起,还是从3月1日起?

根据您的情况,应该是在一季度预缴之后出现了不能核定征收的情况,被改为查账征收。您的汇算清缴所属期为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已预缴税额填写全年已预缴税额,含一季度作为核定征收预缴的部分。追问

谢谢关注!但不是我们自己发生了状况,而是税务局改的!他把以前核定的企业,全部都改为了查账征收!所以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例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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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9
汇算清缴的时间应从1月1日起,这与所得税征收方式无关,但税法规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是一年核定一次,不能中间更改的。追问

谢谢关注!但不是我们自己发生了状况,而是税务局改的!他把以前核定的企业,全部都改为了查账征收!

追答

但汇缴时间还是从1月1日起。

追问

哦,知道了,谢谢!你回答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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