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新工作怎么办

如题所述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新工作的处理如下:
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相关部门就会停止失业金的发放。失业人员就业后,如果找到工作后,新工作单位社会为用户缴纳社保,那么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户在新就职的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话,也是无法在领取失业金的。
只要用户签订了就业合同,则是无法再领取失业金的。社保局发现用户的社会保障已经正常投保,那么就无法领取失业金了。失业津贴只有处于失业状态才能申请,如果有新的单位或者自己灵活就业等形式交了社保,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津贴了。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综上所述,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应及时主动告知经办机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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