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试用期可以规定为1年吗?

我是06年毕业生,来企业工作时候啥也不懂,胆子也小,这个公司规定试用期为1年,1年后转正,当时我到公司,人事部把合同拿给我看了不到10分钟就匆匆让我签上名字并且拿走了,这个合同只保存在公司,我手头是没有的。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是6个月,但我们实际执行的是1年试用期,或者说叫实习期,我去年7月份入职,到现在不到1年,现在辞职考研的话,是按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外?这个关系到我用不用交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约定为1万,穷学生交不起)

我就怕单位实行的是一年试用期,但合同上写的是6个月?前面说过,合同我手上没有。只能查深圳市合同范本,试用期那一栏现在也不记得填的多少,好像根本都还没有填。
我们是建筑行业(中建X局XX分公司),不是特殊行业,签的5年。
我知道法律规定的的确是不超过半年,但是公司实际执行的是1年试用期,在这个试用期上发生争议是以事实为准还是以法律规定为准?

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满两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你现在属于试用期外,你的合同是几年的,你自己算下试用期应该是多少。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你公司规定的试用期为1年属于无效条款,法律不予支持的,但是其他条款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个试用期上发生争议当然是以法律规定为准。

二、如果你现在要是想辞职可以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你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多你有帮助,如有疑问给我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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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28
是用其最长不得超过半年,特殊行业除外。
第2个回答  2007-04-28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首要前提是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所违背

如果《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半年,那么公司的合同首先就是无效合同

那么就不会存在违约问题

当然这个可能要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3个回答  2007-04-28
您好,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据此,单位约定1年试用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而该约定无效,试用期的期限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据您所述,如果您现在辞职,应属于试用期外,不必交纳违约金。
第4个回答  2007-04-28
我是学的桥梁的,也算土木,那些劳动法的规定我就不研究了,据我所知,咱们这行业,刚刚毕业,都有一个实习期的,那不叫试用期,实习期内你是有师傅带的,任何责任都不用你承担,我签的单位就是中铁XX局,实习期一年,一年后转正,就开始独立工作,实习期也算在合同期限内,当然如果你实习期没过,就算你违约拉,不过我想想考研深造这类事,单位不会卡得很严,你跟领导好好说说,我想不会要你的违约金的,即使要你也别傻就真给,能不给就不给,看他能怎么招,你就说没钱,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