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感王镇他山村动迁.

有铁粉厂大坝渗水照成房前屋后有积水.经村里研究受影响村民动迁.大概平均计算已每平:人民币壹仟元左右.房前屋后 耕地不给铺贴。请问这个标准?

动迁是必须的,因为此时的状态已属危房性质,关键是村里有没有截留该项专款,如有截留,那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必然受到侵害,被迁农户应参与到与厂家共同协商谈判的程序当中去,应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原则上是应该保证还面积落实好统一安置,并且不需农民倒贴住房费用,厂家有补偿和赔偿双重责任。涉及农户应该选出数名代表参与此事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统一安置住房所需划拨土地使用费由厂家付给政府财政,与安置给被迁农户住房补偿不相关,是两个不同的办事程序,买地的资金政府财政有返给村里的部分不算截留。以上供参考,希望能有所帮助。

房内装修费用、房屋前后院落、栽种的果木等为房屋拆迁的附属物,另行计价补偿,就房屋本身应同面积换面积,并且不应要农民到贴钱,厂家负有赔偿和补偿责任,以体现公平公正不能让农民吃亏。我们这里就是这样操作的。

关于耕地问题,如果你们拆迁后户口不变,只是有可能集中安置住一起了,那么在调整土地时应该给你们重新划分土地,暂时未到调整时间(因为农村不是每年都进行调地)时,应该付给暂时失地生活补偿费,直到重新拿到地为止。如果户口已办农转非,那就按征地拆迁补偿处理了,那样工作量就复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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