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文档: 村支书销魂的三十年

如题所述

牛——黑心支书在位三十年敛财五百万
河南省邓州市汲滩镇柿庄村村支书李成树在支书岗位上一干就是三十多年,这三十年多来从来没有经过什么所谓的投票选举,公开竟选一类的正规手续,在国内实属罕见,在豫西南独树一职,成为名负其实的“南霸天”;近年来该支书已将近七十岁,自知时日不多更加变本加利敛财,村中从来没有公开过财务。所有收费都不入帐,从不打收据,据调查该村中超生一胎就需向支书缴纳10000余元,如果关系不好,就会超过20000元,这是该村支书第一项收入,第二项收入为国家提倡人死后需“火化”,而他却鼓吹人火化后就没有魂魄了,不会有下辈子,不会再重生了,要求村民们实行“土葬”。但土葬需要向支书缴纳5000元钱才可以,否则即使死人入土了也要被重新挖出来曝晒后再用汽油当场焚烧,其心之毒无以言表,(柿庄村中有一户李姓人家就发生过此事可以去调查)第三项收入为:该村支书鼓励村民将耕地化为建筑用地,鼓吹政府要将原来的自然村庄毁掉,村民都须去马路两边买地皮修房子,(你要购买地皮需缴纳25000元,要不然你不能修建新房)他为一己之利毁掉了子孙后代赖依生存的土地,毁掉了国之根本,其心何其毒也!第四项收入为:他要求村中需向他交出一定数量的土地变卖后做村中开支,仅此一项每年支书可得50000余元(其实国家每年都会拨款),另外补助农民的各项惠农物资又都被他变卖给村民了,例如:国家补助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都变卖成钱装入他自己口袋中;第五项收入为:国家兴修水利工程使一部分人移居到汲滩镇中,他借此机会将国家拔发的补助款依各种理由拒发,存入私人帐户,使用利息,(因款项巨大,所以利息也十分可观,全村共计:三百八十四万余元);
李成树在支书一职上时间长久,深蔼为官之道,贪污受贿不留痕迹使人抓不到把柄,这些年来已通过各种手段敛财使自己成为富甲一方的大户,村中有两处私宅另外在邓州市内又买有两栋别墅(他有两个儿子),自己两个儿子都买有工作并给他们配有汽车,其资产少说也有五百余万元。这些年村民不断向上反映,到处上访告状,都被他买通各个环节使自己处于不倒地位,他曾扬言要干一辈子,什么时候死了什么时候别人才可以干支书,而且下任支书必定是自己亲自指定的;由此可见:农村政务之黑暗可见一斑!
谨以此文供大家闲暇时一阅一笑! 唉 !实感社会之复杂黑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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