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5 年10月入伍1999年7月退伍的陕西籍志愿兵国家有补助吗?

虽然有单位但效益不好,不停地轮休放假工资不多。看病都没有钱去看。爱人在同一单位也轮休放假,就连小孩上学想上好的学校都上不起。(小孩学习不错)。

  关于要求解决军转企业失业志愿兵安置、生活困难问题的请求

  遵敬的赵书记:赵省长及省政府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渭南的“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这些年来我们企业失业志愿兵面临的生活困境和我们应有的权益,已经很多次的跟你们反映过,诉求过。至今未能给我们一个说法,现在我们绝大多数未能再就业,养老、医疗这两个基本保险:有的从失业到现在没有经济能力续交,有的在勉强维持,生活无来源。这已经是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恳请各位领导下发督促文件和实施细则,妥善安置,优待我们这些八九十年代转业的特殊群体,使我们真正感受到政府的重视和关怀。
  国发【1978】223号文明确规定:志愿兵在政治上,经济上均享受干部待遇,同时,志愿兵的困难救济,福利待遇等也均享受干部待遇。民发【1978】11号文也明确规定了志愿兵与军队干部一样具有相同职业军人身分,【国防法】61条和民发【1978】75号文也明确规定志愿兵和军转干部一样都由国家指定性安置,中央劳社部【2006】17号文要求:地方政府做好军转志愿兵“就业再就业工作,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保问题和失业保险问题”。妥善安置和优待我们军转人员,我们在部队都是尽了6年的义务以后,才把我们这些干部苗子,优秀士兵改选为志愿兵,当我们成了职业军人那天起,地方不再保留我们原先的自留地和责任田,农村户口也一并被转为城镇户口,部队和地方都为我们的将来给予享受军队干部的待遇政策,可现在呢,地方政府在执行上打了折扣。现在回农村没有了我们的田地,农村惠民政策我们不享受。比如:有的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农村户口每人可以得到几千,几万而我们得不到,因为我们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了。现在我们在城里又没了工作,甚至没住房,现在成了非工非农非军四不像了。
  我们到地方和军转干部一样,都是转业而不是复员,只是安置渠道不同:一个是人事,一个是民政,但其性质,待遇,包括政治待遇不应该有明显区别,可你们却把我们和城镇义务兵一样对待,使我们当初未能得到妥善安置,把我们安置到效益不好,面临倒闭,甚至违反规定安置到个体企业,个体企业不欢迎,我们更无奈,结果造成我们今天的困境,企业失业下岗以后又把我们和地方普通工人失业下岗一样等同,而企业失业下岗的军转干部坐家可以拿到2万以上的减困补助,逢年过节还有红包。要说困难我们比他们要困难的多:他们有打临工的吗?有捡破烂的吗?有摆地摊的吗?有修车补鞋的吗?谁更需要这份生活补助,不言而喻了吧?为什么我们一分没有?为什么不执行政策?我们严重受到歧视。在部队我们是双重身份,兵头将尾,真正的特殊群体,因为我们是时代的产物,我们把十几年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国防事业,到了地方也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体制改革再次作出了牺牲。我们是兵、一点不假,但我们的的确确是享受干部待遇的特殊兵。我们的贡献和作用,从中央到地方都是肯定的。军转干部和我们一样是职业军人,一样是转业,一样是国家安置,那么理所当然失业后享受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我们都已步入中老年龄段,面临的困难日益艰巨,年龄一年大一年,身体一年弱一年,再就业一年难一年,负担一年重一年,生活一年差一年,缺少经济来源,吃饭穿衣成问题,正常的生活无保障,病贫交加,穷困潦倒,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养育儿女,已经到了无法在城里生活的地步,我们从最可爱的人变成了最可怜的人。大家都知道,军转干和参战人员为争取提高待遇给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压力,难道真是吵闹的孩子才多吃奶,会闹事的群体才能得实惠吗?现在全国有很多省,市,县都根据双1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细则,妥善安置了企业失业志愿兵再就业到公益性岗位,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险衔接问题和生活补助。如:湖南省的应城市、益阳市,山东的广饶县,四川的广元市,湖北竹溪县,还有上海市等。为什么我们渭南市做不到?
  有官员说我们的事中央没有政策;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片面的。上面的政策是有的,只是国家没有及时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修改,文件制定的不够完善而己。政府应该更好的落实胡主席“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方式解决并落实存在的现实问题,而不是以保持隐形稳定,去忽悠,制压维权者。我们是老兵老党员,我们的目的是如实的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我们既不会扰乱社会治安,也不会破坏公共秩序,而是文明和谐,有礼有节地上访。再次请你们别再阻截。数年来,我们为了维权,那心中的痛,梦中的恨,委屈之情难以言表。我们光荣过,奉献过,如今如此艰辛,这是我们这些八九十年代曾经最可爱的人始料不及的,我们只能无奈和自责,愧对双亲和儿女,更不知道如何向下一代讲述父辈当兵的光荣……。我们相信在这个和谐的社会背景下能让我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今天,我们渭南的部分企业失业志愿兵强烈要求尽快解决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按失业、下岗军转干部待遇,请政府协调帮助解决养老和缴纳社会保险各费。
  2、 按失业、下岗军转干部待遇,从二00四年九月份起补发基本生活费(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3、 企业军转志愿兵退休后和军转同级干部享受同等退休金标准和増加待遇及年终慰问待遇。
  4、 对住院治疗后经医疗鉴定机构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志愿兵,实行病退。
  5、 对年满55岁的大年龄志愿兵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6、 失业期间所中断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政府应尽快帮助我们补交到位和以后的生活补助。
  此致
  敬礼

  陕西省渭南市“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
  填名如下: 杨继承、吴学军、吝秦寿、阵涛等100多签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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