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5月底,俄、英、法、美、德、意、奥、日八国不顾清政府的反对,联合组织了军队,大量在天津集结。6月中旬,列强采取了新的侵略步骤,以清政府剿办义和团不力,并在海口布设水雷与各国为难为由,攻占大沽炮台,并进而向北京进军。
虽然在帝国主义出兵时,一再向清政府表示,它们的目的只是镇压义和团,而不是与清政府为敌,但列强的解释并不能消除其恐惧心理。清朝统治者担心列强会趁机结束其统治和瓜分中国。
于是,在6月21日,清政府下令宣战,一方面在京津沿途进行阻击,在北京利用义和团攻打使馆区。另一方面,清政府还通过驻外使节,向各国寻求和谈。然而,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后,清军一再溃败。慈禧太后改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命其从速来京,全权与各国协商议和。
8月7日(七月十三日),八国联军逼近北京,清廷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全权议和大臣,与列强谈判。8月中旬,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太后在逃跑途中命荣禄、徐桐、崇绮留京乞和。八月初三,再派庆亲王奕劻与李鸿章,共同协商议和事宜。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1、赔款。
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
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
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北京至山海关沿铁路重要地区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
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5、对德、日“谢罪”。
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石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
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
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