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北京集体户口的留学人员申请及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申请对象
如果您的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并且您在京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拥有集体户口,且已获得国外留学签证或港澳地区学习签注,那么您符合申请留学人员集体户口的条件。
二、申办程序
首先,您需要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档案调档手续。
完成档案调动后,携带您的国外留学签证或港澳地区留学签注、国外或港澳高校的邀请信,前往我处申请开具户口迁移介绍信。使用这份介绍信回到您的户籍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证明。
三、所需落户材料
在京高校的毕业证书(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高校开具的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原件)
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翻译件(需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
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签证或往来港、澳签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您的集体户口卡(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两张一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均可)
中心档案室存档的回执,由申请人交给327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档案室会将下联回执返回我处
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或在我处领取
四、费用
从集体户口转入之日起,您每月需要支付15元人民币的服务管理费,费用根据您的出国年限来计算。
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办理,联系如下信息:
联系人:王习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学一楼317房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请确保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以顺利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