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标准2023

如题所述

1. 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允许纳税人在综合年度汇算时申请专项扣除。
2. 该专项附加扣除旨在减轻纳税人因照护婴幼儿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并增加退税金额。
3. 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纳税人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自扣除一半。
4. 选择扣除方式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5. 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从婴幼儿出生之月起至满3周岁之月的上一月止。
6. 例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在2025年4月之前享受扣除政策。
7.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或在未来月份工资发放时补充扣除。
8. 若未在工资发放时扣除,或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可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9. 父母如有多个婴幼儿,可对每个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10.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提供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1. 需要留存的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12. 若监护人不是父母,但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扣除,但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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