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处理谈判事务时,应遵循一定的礼仪。以下关于座次安排,不符合礼仪的是:

A. 若谈判长桌与门口垂直摆放,以进门方向为准,客方坐谈判桌右侧
B. 主谈人居中而坐,其余人遵循左高右低原则分坐两侧
C. 如需译员,应安排其就坐于仅次于主谈人员的位置
D. 为了避免失礼,多边谈判一般以圆桌为谈判桌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关于座次安排的礼仪常识。
A项,双边谈判多采用长桌,若将门所在的面认为是一个平面,长桌与门垂直摆放,其样式类似于我们日常中所说的竖桌式会谈,应以进门的方向为准,右侧为上,属于客方,左侧为下,属于主方,故说法正确。
[img]gwyxc01-0903/xc-a-20096-usx1yzvdgpl.jpg[/img]
B项,进行谈判时,双方主谈人居中而坐,其他人员按右高左低的原则,依据具体身份的高低自近而远分坐在主谈人的两侧,题干表述为其他人员按照左高右低,故说法错误。
C项,谈判中若需要译员,应将译员安排在仅次于主谈人员的位置上,故说法正确。
D项,圆桌不分首次席位,使用圆桌表示参加各方地位平等,可避免席次争执,适用于多边谈判,故说法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