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抵扣销项税的凭证怎么做?

大家好,比如我这个月购货45162元,其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6561.99元,凭着为:
借:库存商品32094.02
:进项税6561.98
贷:现金45612
我销售的货物是37550元其中销项税是5455.98,元,
借:现金3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094.02
:销项税 5455.98

我这个凭证做的对吗?
这个月进项和销项的凭证怎么结转?这月是进项大于销项,那进项小于销项又怎么做?谢谢
还有财务费利息凭证,
我这月收了20块利息
借:银行存款20
贷:财务费用20
和。借:银行存款20
借:财务费用-20
哪个凭证是正确的?谢谢了

购货进账时,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科目,
如果月末认证完,做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X(或是红字)
如果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不用计算增值税,余额为期末留底数
如果进项税小于销项税时,算出增值税做凭证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0Y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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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2
进项税抵扣凭证: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销项税的凭证: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18
抵扣是不需要做凭证的。直接用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后的余额计提。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第3个回答  2011-04-11
1.
凭证分录是对的,金额是不是写错了啊?
销项-进项=X,根据X计提应纳所得税,用税务局认证的进销项抵扣单作凭证附件。
销项>进项,X为正,根据X计提应纳所得税;
销项<进项,X为负,经调整和税务认定,当月可与免税(如果你们的进、销项是当月抵减的话。)

2.
同为借方,财务费用红字或负数是正确记法。
第4个回答  2020-11-25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