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不是国企。
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具有企业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
(3)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如定义中所指出,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同。国有企业是企业,但是一种特殊企业;是法人,但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法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定义: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公有资本(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股份制企业的涌现而出现的新兴的企业组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