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一定会被检察院起诉吗

如题所述

醉驾不一定会被检察院提起诉讼,是否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醉驾有对应的判断及量刑标准,比如血液酒精浓度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为醉驾。对于需要检察院起诉的醉驾行为,一般是出现了“危险驾驶罪”,如果不是出现了危险驾驶罪的,仅仅是普通的醉驾行为,情节轻微,没什么危害,就可以不认为是危险驾驶,可以不被起诉。
酒驾会不会被起诉需要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醉驾本身就属于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只要超过150mg/100ml,就需要从重处理,会被起诉。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会被起诉。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会被起诉。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会被起诉。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会被起诉。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会被起诉。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会被起诉。
8、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有特殊情况,需要驾驶机动车,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不会被起诉。
9、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目的并不是到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不会被起诉。
10、醉酒驾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继续驾驶,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不会被起诉。
11、饮酒后将车停到饭店门口,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的不会被起诉。
12、驾驶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车尚未驶出时被查获不会被起诉。
综上所述,不是所有酒驾都会被起诉。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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