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大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存在一些影响纳税的情况和会计处理错误,以下是对综合案例的分析:
1. 销售税金处理:增值税核算可能存在错误,各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应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但未提及具体调整分录。
2. 企业所得税:年终未提取所得税,需要在年末申报后汇算清缴,可能需要调整年度利润表和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调整未给出。
3. 固定资产:自制设备的视同销售处理可能存在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问题,需补缴相关税款。
4. 技术开发费:本期归集的技术开发费未提及是否享受税收优惠,若未加计扣除可能影响所得税。
5. 固定资产折旧:测试仪器的折旧未在12月提取,可能需要调整折旧费用。
6. 企业所得税抵免:2000年和2001年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计算可能存在错误,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上述问题,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录需根据具体错误进行调整,可能涉及调整"应交税金"、"所得税"、"固定资产"等科目。2001年应补缴的税额计算需综合以上各项调整,具体数字未给出,需要根据实际调整后的数据计算。
税务调整和补缴税款的会计分录示例:
由于具体数字不详,此处无法给出完整的调整分录和补税计算,建议由专业会计根据实际数据进行计算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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