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 可以计提吗? 按什么计提? 以什么作为计提的原始凭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6-10
现在不再计提,2008年1月1日以后不再计提,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职工福利支出在工资总额14%额度内,可以税前扣除。)
第2个回答  2011-06-10
按照工资总额的2.5%计提,以当月发放薪资总额为原始凭证!
第3个回答  2011-06-10
不能再计提了;要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才能列帐,同时,超出工资总额2.5%的部份,计算应纳所得税时要剔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