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如题所述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
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法律依据
_《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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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6-19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独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税法认可的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原理为税法规定的收入减去税法准予的扣除项目,得出税法认可的应纳税所得额,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即可得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下,即完全按照税法规定的收入减去各种扣除项目金额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而间接法是借助会计利润总额,在此基础上加上或减去造成两者差异的调整项目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居民企业,以及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所得,适用25%税率。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由上可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