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时左手食指被机器压伤需要工伤鉴定吗?

我在厂里上班左手食指被机器压伤末梢关节骨折部分断裂,指甲全部脱落甲床全部坏死。现在我做了指甲瓣修复手术,就是把脚趾连同部分软组织移植到手指上再从腿上割块皮补到脚趾上(脚趾以后不会再生指甲了)。左手食指末梢被截掉部分骨头现在要比正常手指稍短一些,我已经出院一个半月了。厂里只给我交了医疗费,我们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请问需要做工伤鉴定吗?要那些材料?我的伤残算几级?工伤鉴定的话会对厂里有什么弊端吗?

  首先,个人认为很有必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因为能否被评上伤残等级,决定了伤者能拿到多少赔偿金问题,这个是与伤者自身有相当大利益关系的关键点,所以做一次伤残等级鉴定是最好的,即便不能评上伤残等级,也能让自己安心,不给自己留下后悔的机会。
  其次,要视伤者的伤情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毕竟轻微伤是无法评上伤残等级的。
  最后,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就必须先申请公司认定,认定之后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所以,能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关键是伤者的伤情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2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同单位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单位不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追究单位的劳动法律责任。至于你的工伤认定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至于工伤具体等级必须经工伤鉴定机构认定,伤残等级确定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纵横法律网 龚爱国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6-02
你快点到劳动局去申报工伤
然后再做鉴定的
大概是9级的
不做鉴定的话,对公司有利,可以不赔偿的
你做了鉴定,劳动局和公司都要赔偿你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2
当然要,大概在九级或十级,可能要赔偿5万左右。
第4个回答  2011-06-02
工厂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