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是如何产生出来的?

马经的问答题,有谁能解答下!谢谢!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自劳动者劳动价值中的利润,即“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那么剩余价值是如何产生的呢?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模型是:一个工人每天在工厂劳动12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12个物化劳动小时(马克思用来衡量价值量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价值单位”。工人每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一个“物化劳动小时”,即一个价值单位)。然而他一天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只有6个价值单位。资本家把新创价值的一半(6个价值单位)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另外6个单位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他的利润。
在这个模型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均为6小时。
剩余价值率(马克思用来衡量剥削程度的指数)是6/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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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7

第2个回答  2020-12-27

第3个回答  2021-03-04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另一方面又是生产剩余价值。增值过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劳动工人的劳动属于资本家,第二,工人劳动生产出的。产品归资本家占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是价值增值过程,价值增值过程是以价值形成的过程为起点的价值形成的过程,即使劳动即使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的过程又是物化劳动,即生产资料的就价值转移过程,资本家生产的木底是价值增值,价值增值过程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式过程。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剩余价值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由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价值。
第4个回答  2021-03-16
剩余价值的生产有两种即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延长工作日长度而生产的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