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8月份和烟台富士康签的合同,本来是6个月的适用,(应该是2011年2月份转正)结果到了2月份告诉我们还要三个月才转正(我们只是签过一次合同到2月份转正的那份合同,告知还要三个月才转正没有签立合同),结果到了六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没有涨工资问中央人质说已经达到最低薪资标准(2100元),这明明是一种欺骗行为,转正没有加薪的估计有好几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