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祈福社区公办学校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和5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报名地点:祈福学院路活力花园旁消防站。
三、报名时请带备以下的相关资料
1.入读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入读儿童的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及接种记录页的复印件;
4.报读2-8年级的学生须带《学生报告手册》或在读证明(入读时需提交转学证明)。
5.无祈福新村户籍的,须提供准生证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
四、备注及说明
1.入户时限: 2011年5月31日前入户祈福新村。
2.满3年计算方法:至2011年8月31日前满3年。
3.提供的入学相关资料不真实者后果自负。
4.报名日未能提供相关完整资料的,可于2011年5月31日前到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教研幼教室补交。
5. 因今年9月祈福社区公办学校未能投入使用,学生暂借用钟村奥园学校上课,期间有校车免费往返接送。
五、咨询电话
西片教育指导中心:蔡老师或冯老师:34774899,梁老师:84779838;
祈福社区居委会:陈小姐:34635533、34635633
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1年秋季祈福社区公办学校入读条件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规定,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和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番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制订祈福社区公办学校入读条件:
一、 以下情况属祈福社区公办学校的地段生范围
1.人户一致:即户口在祈福新村的业主适龄子女;
2.广州市以外户籍,在钟村祈福新村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就读1-8年级的祈福新村业主子女(其中,小学一年级学生为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祈福新村业主适龄子女。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况视学校学位再作安排
1.有祈福户籍的非业主子女;
2.在祈福新村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户口在祈福新村以外广州市以内的业主子女。
三、本入读条件仅适用祈福公办学校2011年秋季招生,明年及以后视当年招生方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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