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爱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等级伤残伤残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将得出来的总数再乘以2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25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九项。
但是具体的数额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比如生活区域的收入水平等。
其次,需要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会得到赔偿。
祝好
第3个回答 2011-05-25
一般应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数额要根据户籍性质及其他证据来确定,。
第4个回答 2011-05-25
要看你在医院里面花费的费用加上护理费,至于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可以要,但是很难要下来,看对方有没有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