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湖南长沙的。我现在购买的房子目前土地性质是划拨的,我在网上查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住宅。我想问的是:1.按照商品房出让土地的性质来说,使用年限应该是70年,但由于目前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究竟是70年还是没有使用年限的?2.现在土地是划拨土地,但KFS承诺说等交房后会把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地,除了将这一条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我还应该注意什么,以防止KFS欺骗?3.如果土地性质已经变更,那么使用年限是从当初划拨土地开始算起,还是以变更成为转让地算起?补充:其实这附近都是经济适用房,属于安置房,有KFS承建,所以目前土地是划拨的,但我购买的应该算商品房,我就担心以商品房的价格结果买了划拨土地,想请专业人士给我点建议,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