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专项应付款”不是在专项项目建设拨款时而且在资金未使用完还得返还给财政的拨款才用这个科目吗?是不是应该计入递延收益呢?还有折旧的时候呢?怎么处理呢?正常不是应该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累计折旧吗?我看有的网站上写的是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支出,可是在财政的【2009】87号文件上说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我现在是彻底迷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