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企业所得税例题答案,十万火急······

某企业某年度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产品取得收入2000万元,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
(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4)收取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6)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300万元,含招待费8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7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
(7)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卑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一、、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2000-1000+10+1.7+60+10+2-500-300-50-40=193.7万元
二、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调整项目如下: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2、广告费扣除限额=(2000+10)× 15=301.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01.5=98.5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整:80× 60=48>(2000+10)× 0.5%=10.05。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80-10.05=69.95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70万元,准予加计扣除50%即70× 50%=3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
4、公益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93.7× 12%=23.244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未超过限额准予扣除,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卑工商局罚款2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12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193.7-2+98.5+69.95-35+12=337.15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337.15×25%=84.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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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3
会计利润=2000-1000+2+60+10+2-500-300-50-40=192万元
1.国债利息免税
2.广告费调增
销售收入=2000+10=2010
2010×15%=301.5
广告费应调增400-301.5=98.5

3.招待费调增
2010×5‰=69.95<80×60%
招待费应调增69.95
4.直接捐赠的不准税前扣除,罚款不准税前扣除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0×50%=35
综上,应纳所得税额=192-2+98.5+69.95+10+2-35=345.45
企业所得税=345.45*25%=86.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