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9
一、并非所有的总账科目都要设置明细分类科目。也并非所有的会计分录都要求写出明细账户。
二、解释
1、会计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做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
2、并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要设置明细分类科目。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设置。通常某些核算内容比较单一的,如“库存现金”总分类科目,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科目。而对于某些核算内容比较繁杂的总分类科目,如“原材料”总分类科目,就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二级、三级等多层次的明细科目。
设置科目应当做到既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又尽量简化会计核算。
根据科目设置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时也是如此。
3、在编制会计分录时,
(1)只设了总账没有设明细账的不写明细账户。
(2)题目没有指明必须写出明细账的可不写。
(3)题干中描述业务时有相关明细资料的应视情况写出涉及的明细账户。比如题目中企业生产领用材料,标明不同产品分别领用多少或共同领用多少,明显要求分别不同产品核算的,在”生产成本“总账下就必须写出各种不同产品的明细账户及成本项目。
(4)一般涉及增值税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后均应加()号写出专栏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