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微信的10万限额?

如题所述

微信的10万限额不能直接解除。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用户支付账户分为Ⅰ、Ⅱ、Ⅲ三种类别,仅Ⅲ类账户支持年累计零钱支付额度超过10万元。

微信额度超出10万的话可以通过升级到Ⅲ类账户增加额度,条件是身份证名下没有其他Ⅲ类帐户,绑定5张及以上的银行卡升级为Ⅲ类帐户(20万元/年支付额度) 。银行卡即可自动升级为Ⅲ类账户。

微信添加银行卡步骤:

1、打开手机、找到微信。


2、打开微信后,在微信的下方点击“我”

3、进入“我”的界面后,选择钱包打开。

4、进入钱包后,找到银行卡后进入。

5、进入银行卡后选择最下方的添加银行卡。

6、在添加银行卡后,会弹出微信支付隐私政策,选择同意。

7、同意后,输入支付密码。

8、输入支付密码后,输入要绑定卡的卡号。

9、输入绑定卡预留的电话号码。

10、输入手机得到的验证码就可以绑定银行卡了。

相关法规规定: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在本机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并按照下列要求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

[一]对于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验证,且为首次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二]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Ⅱ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三]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Ⅲ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外部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数据库、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商业化数据库等。其中,通过商业银行验证个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应为Ⅰ类银行账户或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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