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是城镇户口,也不是农村户口,是国家进行户籍改革后的一种户口名称。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凡在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已在小城镇办理的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扩展资料:
户籍制度形成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是国家计划体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它把全国居民区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两个等级,因而实际上是一种等级性身份制度。正是依据这一制度,政府限制农村居民自由流入城镇。
户籍制度同时也限制城镇居民流向农村,限制城镇居民在不同城镇之间自由流动。因此,户籍制度的本质是取消迁徙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