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虞”这个朝代吗

越详细越好

因为虞朝在历史上很短暂,一般都没有提及虞朝。

夏、商、周之前还有个虞朝

我国古代历史上通称的是夏、商、周三代,某些古籍或称虞、夏、商、周四代。夏代以前,明确称道的政治事迹,只有尧、舜、禹相禅让一事,并说舜在位50年,而夏、商、周各传位数百年,称帝王名号者都在10人以上,有虞氏作为一个朝代而言,似乎十分勉强。《韩非子·显学》说:“虞夏二千余岁。”按照这个说法,有虞氏决非只有一代50年。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可以列出有虞氏的世系如下:幕、究蝉、敬康、句芒、蚧牛、瞽阏父、胡公满等,共15个名号。有虞氏的世系既可考定,则其历史地位不难得出确切的结论,不能不承认有虞氏是一个朝代。
我国古代历史上,世人通称的是夏、商、周三代,某些古籍或称虞、夏、商、周四代。夏代以前,明确称道的政治事迹,只有尧、舜、禹相禅让一事,并说舜在位五十年;而夏、商、周各传位数百年,称帝王名号者都在十人以上,有虞氏作为一个朝代而言,似乎十分勉强。《韩非子·显学》说:“虞夏二千馀岁。”按照这种说法,有虞氏决非只有一代五十年。由于虞代可知之事甚少,致使世人将其处之于可有可无之间,所以有虞氏在历史上的地位,很有必要探个究竟。
可以先从有虞氏的世系说起。《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史伯曰:“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殖百谷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按照这个说法,幕、禹、契、弃都是本族中最有地位的人。不过到后来,禹、契、弃常被人称道,而虞幕却很少有人提到了。《国语·鲁语上》记有春秋中期展禽的话:“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太王,而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在这个说法中,幕的地位是和杼、上甲微、高圉、太王相当的,也就是说幕还不是有虞氏的始祖。《左传》昭公八年(公元前534年), 晋国的史赵说:“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使祀虞帝。”在这个说法中,虞的世系很长,舜与遂二人尤为出众,至于瞽瞍,也不是像后世传说中的那样顽固不化。又《左传》昭公三年(公元前539年)记晏婴之言:“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齐矣。”这都是有虞氏可以考见的几个名号。
《史记·陈杞世家》《索隐》引《世本》云:“陈,舜后。”宋衷注云:“箕伯、直柄中衰,殷汤封遂于陈以祀舜。”是虞遂为夏殷间人,箕伯、直柄犹在其前,当为夏时人;伯戏在其后,则已入殷代。《左传》哀公元年(公元前494年)记载,少康为寒浞之子浇所迫害, 得到虞思的庇护。虞思能协助友邦之君恢复故国,说明其国力尚强,其时代应在箕伯、直柄之前。又襄公二十五年郑破陈后,子产献捷于晋时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胡公名满,亦称妫满。又舜之子商均,虽未为天子,而犹为列国之君。可知虞之立国,历夏、商而不绝,至周时转而为陈,战国时则为田齐,史书中已有系统的记载,须加辨明者为夏代以前之事。
经过战国时人整理的史书系统,以历代帝王之祖皆为黄帝之后,写成《五帝德》和《帝系姓》二文。其中所记虞之世系,从黄帝到舜共为九代,而尧为黄帝的五世孙,从黄帝到禹也是五世。最令人不可解者,是尧传位给舜,并嫁以二女,其后舜又传位给禹。从时间和伦理方面说,这都是不可能有的事情。但其中透露了一个信息,关于有虞氏多出来的四个名号,即穷蝉、敬康、句芒、①牛,原有一定的来历,传说整理者不能任意取消,为了建立一个统一于黄帝之下的古史系统,虽有很明显的矛盾也顾不得了。
根据以上所引用的资料,可以列出有虞氏的世系如下:幕,穷蝉,敬康,句芒,①牛,瞽瞍,舜,商均,虞思,箕伯,直柄,虞遂,伯戏,虞阏父,胡公满,共十五个名号。其间的关系,除瞽瞍与舜及舜与商均为父子外,其他都已很难了解。又按展禽之言,“幕能帅颛顼者也”,似应增加颛顼一名;不过颛顼的问题较复杂,舜的时候还有颛顼氏这一氏族的存在(见《左传》文公十八年),可能有虞氏为出于颛顼系统中的一支,而在这一支中可知的名号,应以幕为最早。
虞氏的世系既可略为考定,则其历史地位不难得出确切的结论。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49年), 晋卿范宣子自述其家世云:“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以虞为最早的时代之称,陶唐氏为当时的列国之一。《左传》哀公六年引《夏书》云:“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是陶唐氏曾一度强盛,而未能长期保持下去,很早就灭亡了。在传说中,尧为陶唐氏之君,传位于有虞氏之舜,所传授者实为共主之位,而非唐国之君位。在列国林立的时期,共主的地位高出各国之上,可以称王、称帝、称天子,但统治人民的实权则在各国之君,共主的实权也是限于其本国之内,对列国而言不过为平息列国之间的争讼,接受人民的歌颂及接受列国之君的朝觐;朝觐时不免要带些土特产为礼品,后来便发展为贡赋了。与后世中央集权加强的帝王相比,实权相差甚远。所以,天子之位可由列国之君互相转让,当时是行之自然,绝无特异之处。尧、舜、禹之间的关系,原本就是这样。到战国时,诸子特别强调了尧、舜禅让的仁德,以讽示当时的统治者缺乏仁德,或怀有某种政治目的。实际上是不同时代、不同的国家社会性质,不能以同样的形势相提并论的。
《荀子·非相》云:“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善政也,久故也。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久故也。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韩诗外传》卷三亦有此文,而字句略相异。其有关实际情况者,为“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韩诗外传》作“虞、夏有传政,不若商、周之察也”。这段话说明,“五帝”为最古的时代之通称,而不是五个前后相继承的帝王[1]。二书相异之处, 则表明《荀子》以有虞氏并入五帝时期,《韩诗外传》则以虞、夏、商、周同为五帝之后的朝代。但有虞氏与其后的夏、商、周三个朝代有明显的相异之处:后三个朝代都是保持了共主之位,以父子兄弟相传,有明确的世次可寻;有虞氏之时,则共主之位在不同的氏族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实夏作为一个朝代,是帝杼以后才形成的,其前是和有虞氏的时期一样不固定的[2]。所以在有虞氏的时期,共主的地位不固定于一族成为特色, 与五帝时期无异,于是《荀子》合之于五帝时期中。有虞氏为共主的人可能较多,在虞幕与舜之间,穷蝉、敬康、句芒、①牛等就是这样保存下来的几个名号。而舜的成就最大,任用禹治平水土,举用八元八凯为十六相,除掉浑沌等四凶。这些美政不能合于“无传政”的五帝时期,因而不能不承认有虞氏为一个朝代。由于有虞氏为共主的时间本来很长,舜只是其中最后的一个,故从属于五帝时期亦无不可。这样看来,有虞氏的历史地位是较为特殊的,既不同于后世一系相传的朝代,亦不同于惟有名号传于后世的五帝时期。这是古代历史上实际存在的一个时代,而且是很长的时代。其时可能已经有了瞽史[3], 所以能够保存虞代的一些名号和事迹。韩非称,“虞夏二千馀岁”,其根据应即为瞽史的传说,这也是一个有力的佐证。总之,这个史实应该受到重视,不可因无视传说的史料价值而轻率的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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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21
没有
第2个回答  2014-05-21
春秋时期被晋国消灭 应该还有个典故吧 借虞灭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