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问题。我和别人一起投资一家有限公司,现在对方购买我的股份,我退出。

我当初投资10万,现在对方给我12万购买我的所有股权。对方拟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相关税费,双方各负担50%,对方先垫付,之后我凭工商税务机关票据付给他50%,如果我3天之内没给,,要给他18万违约金。我计算了一下,投10万,得12万,赚2万,税费负担50%的话,也就2000多,他为了2000多为什么跟我约定18万违约金?请问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陷阱?我觉得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工商的工本费啥的,应该没别的费用了吧?我怕他定这么高违约金是想把其他费用参合进去,否则为什么为了2千块钱定18万的违约金?

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约定18万违约金明显过高,通常是约定按照逾期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高的,如发生诉讼,可以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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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17
说明税费不止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