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爸爸出了交通事故要做伤残鉴定是在出院之前做还是之后做?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么走?

我爸爸实在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出的车祸对方是客车对方撞的我爸爸,我爸爸路线没有走错听说还要付百分之十的责任。为什么?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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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5
你好,1、做伤残鉴定的时机是病情稳定,最好是三个月做。2、如果对方是全责你父亲是行人就不用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1-29
一般都是要治疗终结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也要根据受伤的情况咨询鉴定部门确定。一般都是由法院委托进行鉴定,有些地方的司法鉴定部门也受理个人委托。
如果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应当在三日内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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